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公共就业服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大力推进清权减权晒权制权,推动审批服务实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直观明了引导服务对象办事创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7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编码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4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编制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编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自治区本级公布的事项清单,认真做好本级和所辖县(市、区)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的编制工作。地(州、市)级、县(区、市)级事项清单不超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事项清单范围。各地于2019年8月15前将编制的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联 系 人:魏俊成 0991-3689665,189-9929-2126
樊娟玲 0991-3689667,189-9995-2695
电子邮箱:50559359@qq.com
附件下载: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xlsx(下载).xlsx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编码.xlsx(下载).xlsx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doc(下载).doc